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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著一個不該愛的人,是一種最大的傷痛 。
 
人生的路上,讓我遇著了你; 就像是岳靈珊愛上了林平之,一個不該愛的人一般。

該與不該,總是在愛了之後才能下的論斷。
在最初的一剎那,心動.即牽制了理性的思緒。


最初的青澀愛戀總是能讓人一生難以忘懷。
即使你(妳)已早已為人夫(婦),卻能在醉酒過後,午夜夢迴,亦或午后的一場短暫的繾戀,總能讓人憶起那一段不帶任何色彩的淡綠色既酸又甜的愛戀。

其實,別人都曾告訴我們,那種痛。
只是我們總是將它拫之腦後,不顧一切的奔向那烈火。
傻瓜一樣的我們,相同地,繚起那一湖等待已久的波瀾。
深處,渴望的,是一樣的愁悵。不被期待的嚮往。

斜對座的位置空盪,以為那不再為了誰等待。
妳的心早已不再,而我卻在此處留纞不願離開,
是誰告訴我,放棄不是狠心的刪除,只是淡淡的將妳留在快閃的腦袋。
對的事情,不只實現一遍的我,硬是將有關於妳的記憶永恆的留給DRAM。
那是一切開始的源頭,不要忘記了我~
慢慢放在開心的腦中,活躍著~
那是誰分送的歡樂?
是妳嗎?
那曾經用生命記憶的快閃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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