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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元旦的這一天要到行天宮拜拜,祈求平安~
到7-11買了這玩意兒~
是自有品牌產品。
吃起來的口感還不錯;外層是巧克力餅皮、中間餡料是QQ的米麻米署、內層是含有人工甘味的花生醬...
一包四入,賣25元。這個價格是很好被一般社會大眾消費的~尤其是在這個隨便一包餅乾都要35元以上的年代~~



在這個幾乎所有零售批發公司都擁有自營品牌的時代裡,COSTCO應該算是最先創下此舉的零售商家~
這也證明了,零售商的確是需要另覓一條商業契機賺得更大的利益。
純粹的代理進口已經無法獲得更佳的純益。
以既有的管理概念及行銷手法創造自有品牌,通常是最快能夠獲得市場認同的一種手段。

身處在百貨零售業的人們,都應該有一種自覺~~~~
沒有創造自我品牌的公司,是無法邁進永續經營之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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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nd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